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

奢侈品,我買

無錯,鐘迪文愛買奢侈品 !

平日我個人衣著隨便,上班穿平易近人既品牌
行蘋果風格,即不花巧,precise啲叫Minimalist,越簡潔越好
飲食更隨意,愛吃茶記,亦愛麥記
一直想試全港最正既Grand Hyatt海南雞飯,三百元左右
雖然股價上一格都唔止啦,但一個餐三百,兩個就六百,六百蚊埋單去吃海南雞飯,唔捨得就係唔捨得,所以至今仍未吃過。

慳是事實,但並非一毛不拔
奢侈品我“間中”會買,而且講究。


係筆,尤其鋼筆,非Mont Blanc不買。

中學年代,我已喜愛閱讀
閱讀離不開文字,久而久之,自然愛上寫字
愛上寫字的人,對筆很在乎;愛跑步的人,對跑鞋自然有要求
死慳死抵,數百元的Parker/Cross貨色尚能負擔,享受高級文具樂趣
但後來發現,Mont Blanc這星級品牌才心目中的Dream Pen。

作為學生,沒工作,份內事首要讀好書拿出成績
當年成績進步名列前茅,向家人相求很久
終於求仁得仁,得到一枝全新Mont Blanc原子筆。

那枝樹脂造成的黑色筆桿,配合筆蓋頂上非常奪目的白朗峰標誌
在萬寶龍插在胸前口袋上的一刻,那威風自毫的感覺我充份得到
自此,買名筆,非Mont Blanc的,不買也罷。

10年過去,這枝心愛Mont Blanc仍然新淨非常,亳無勞損
它擁有雙重價值,一是它的價格保值,二是它背後一段回憶
因此每次拿上手,它總能給我喚起會心微笑的片段。

今天,買入另一枝Mont Blanc,是第二枝
說白點,是剛收到聯想(992)和中石油(857)股息而拿部份去買(呵呵~)
始終買筆跟買衫不同,不能隨便買,每枝筆背後都應該收藏著一個故事
這枝更上一層樓,為Fountain Pen,是為慶祝自已總資產淨值首破7位數字(為港元單位)而買。

Fountain Pen絕對是另一個境界,書寫的流暢程度叫人驚訝
輕輕揮動,墨水便從筆尖裡頭“滑”出來,在紙張上形成軌跡
軌跡由watery漸乾成筆跡,細看之下,每字之中的墨水顏色再有由深至淺的過渡,非常漂亮。

鐘迪文愛書寫練字,尤其每晚睡前
簡單的10分鐘內,可培養靜心,品味,情操,修養。

如此奢侈品,“間中”買,又何妨?

10 則留言:

  1. 間中獎勵自己係應該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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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都係有股息收先去買咋,自已辛苦錢唔捨得用呢...heh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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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恭喜突破一桶金,係要慶祝下
    我覺得第一桶最難搵,第二桶只需資產升植一倍已可做到,會快好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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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多謝WW兄
      希望早日如你blog一樣,“唔駛做都有糧出”
      早日達成財務自由
      一起努力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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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三百蚊的雞飯係咩味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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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這是對自己有意義的事情,不錯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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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用收返黎既利息就完全冇問題啦~
    財務自由就係咁
    可以做自己想做既事
    買自己想要既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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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我也慳,但衡量過,值得買就要買。人生,也要享受一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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